学生手册声明

  • 帮助有学习困难的学生

    谁需要特殊教育或第504条服务

    对于那些在常规课堂上有困难的学生,所有学区和开放注册的特许学校都必须考虑为所有学生提供辅导、补偿性和其他学术或行为支持服务,包括基于响应干预(RtI)的过程。RtI的实施有可能对地区和特许学校满足所有困难学生需求的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如果学生遇到学习困难,家长可以联系以下人员,了解学校的整体通识教育转介或支持服务筛选系统。该系统将学生与各种支持选项联系起来,包括转介特殊教育评估或504部分评估,以确定学生是否需要特定的帮助,住宿或服务。家长可以随时要求对特殊教育或504条款服务进行评估。

    特殊教育转介

    如果家长向学区或开放招生特许学校的特殊教育服务主任或行政人员提出初步评估特殊教育服务的书面请求,学区或特许学校必须在收到请求后不迟于15个学日作出答复。届时,学区或特许学校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家长是否同意或拒绝对学生进行评估,并附上一份程序保障通知的副本。如果学区或特许学校同意对学生进行评估,它还必须给家长提供书面同意评估的机会。

    请注意,特殊教育评估的请求可以口头提出,不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学区和特许学校仍然必须遵守所有联邦事先书面通知和程序保障要求,以及识别、定位和评估被怀疑是残疾儿童和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的要求。然而,口头请求并不要求学区或特许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

    如果学区或特许学校决定对学生进行评估,它必须在收到家长书面同意评估学生之日起不迟于45个学日内完成学生的初步评估和评估报告。但是,如果学生在评估期间缺课超过3个学日,则评估期将按学生缺课天数的学日数延长。

    45个上学日的时间表有一个例外。如果学区或特许学校在学年的最后一个教学日之前至少35个但少于45个学日前收到家长对初步评估的同意,它必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书面报告并向家长提供报告副本。但是,如果学生在评估期间缺课三天或以上,则6月30日的截止日期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一般的45个上课日加上缺课3天以上的延期。

    在完成评估后,学区或特许学校必须免费给家长一份评估报告的副本。

    有关特殊教育的其他信息,可从地区或特许学校的配套文件标题家长指南入学,审查和解雇过程

    特殊教育转介联络人

    对于遇到学习困难的学生的选择或关于特殊教育服务评估的转介,指定的联系人是:联系人:Phyllis Thibodeaux

    电话号码:409-617-5226

    第504条转介:

    每个学区或特许学校都必须有适当的标准和程序来评估和安置该学区或特许学校的504项目的学生。学区和特许学校还必须实施一套程序保障制度,其中包括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审查相关记录的机会、家长或监护人有机会参与并由律师代表的公正听证会,以及审查程序。

    联系人或第504条推荐

    关于遇到学习困难的学生的选择或关于转介评估第504条服务的指定联系人是:

    联系人:伊丽莎白·米勒

    电话号码:409-617-5228

    其他信息:以下网站为残疾学生及其家庭提供信息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