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9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人员,如在一个公历月内为承保退休计划的雇主工作超过一半时间,该雇主便须向退休计划支付附加费。请使用退休金门户网站上的“查看雇员信息”链接,以确定该退休人员是在2005年9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退休,以及该退休人员是否适用TRS-Care附加费。
为了帮助雇主确定在整个学年中每个月何时触发附加费,下表说明了:
- 每月的总工作日数。
- 在半小时或更短时间的例外情况下,退休人员可以工作或带薪休假的小时数(4小时乘以日历月的工作日数)。如果退休人员的工作是以课时或学期课时而不是计时来衡量的,那么为了反映教学时间和准备时间,在教室或实验室的每小时教学都至少计算两个计时小时。
- 在同一日历月内同时从事替代工作和半小时或更少时间工作的退休人员可以工作或带薪休假的天数,而雇主无需承担退休金和退休保险服务附加费*
*退休人员在同一日历月内同时从事替代工作和其他工作时,每天工作的任何部分,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均算作一个工作日。